宿命
2006年11月12日,11月11日之后的第一天。从某中意义上讲,既然11月11日是光棍节,那么11月12日即有告别光棍节的意思。有点牵强,味道也索然。这样一个日子里,我的金鱼死掉了——准确的讲,双双死掉了。如果非要加点迷信色彩,搞得人心惶惶,那么,可能这对金鱼都命犯天煞孤星,如非要勉强,则父母子女夫妻皆远离而去。开头就说了,是"非要"加上,所以,附会的意思多了些,没办法。Mozart的安魂曲固然好,放上那么一段来凭吊这短命的夫妻。忽然,我想到了宿命。前生注定,托生为鱼,也许大奸大恶转投了畜生道,又上辈子命犯桃花,这辈子只得消瘦短命的爱情。
从小就笃信,我命由我不由天!凡事争取,而后计较得失后果,至于注定、天命之类,自以为皆是无稽之谈。执拗选择自己的路,嘲笑、规劝、误解,其实无所谓,最终,踏上了理想的第一个阶梯。如果,真有人说,天命使然,你注定多劫多难,破而后立,我还真没有办法反驳。既然天将降大人于斯人也,我也就只好任其苦吾心志,饿吾体肤⋯⋯心中不服,言语又占不着便宜,何如?跑去街摊买了条落单的金鱼,就要最便宜的,只一条,多了也不买!与其说金鱼,不如说鲫鱼,黑灰的身体,金鱼的尾巴,大大的眼泡,惴惴的身形,要用好的鱼缸,好的饵料。凭什么人家外表光纤就着人青睐,它体貌不扬,就遭人冷落?
忽然又想起别人曾说我是幸运的,可能上帝也偶尔会有我如此的举动,才造就了如今的我吧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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